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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0-10-26 13:14: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是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主管的省属事业单位。幼儿园始建于1949年,是山东省教育厅命名的首届省级示范园,2001年被命名为山东省首届十佳幼儿园。幼儿园占地6670平方米,建有南北两座保教大楼,各项设施齐全完备。开设大、中、小13个教学班。院内设有大型玩具区、塑胶操场、景观区、沙水池、种植园地等,春有花、夏有色、秋有果、冬有绿,绿化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应聘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学位。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下列条件至少满足一项:①声乐等级考试获得八级及以上证书;②钢琴等级考试获得八级及以上证书;③舞蹈等级考试获得四级及以上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和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9:00—11月6日16:00

  报名邮箱:zgsdswjgyeyzp@163.com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0年11月8日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8日9:00—11月10日16:00

  报名方式: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下载填写《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名需提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③一寸免冠照电子版,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上述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扫描提供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gsdswjgyeyzp@163.com。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初审结果于11月8日在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2020年11月8日9:00-11月10日16:00登录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公众号,扫描初审结果下方的二维码进行网上缴费(备注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笔试准考证下载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