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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10-26 09:05: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同意,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宁波老年大学管理中心(宁波老干部党校)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老年大学管理中心(宁波老干部党校)是一家宁波市委老干部局下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面向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负责学员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承担离退休干部学员的教育管理;协助开展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发挥宁波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阵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分校(教学点)建设;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完善教学大纲,推进老年教育课程建设;开展老年教育理论研究,加强骨干培训,增进校际交流合作;构建本地老年远程教育中心,共享老年教育资源。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备注:1.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属于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3.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非兼职、实习)工作经历,历届生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7日9时至29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10月30日9时至11月3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11月4日9时至11月4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