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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面向社会招聘政务服务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0-10-21 13:20:4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政务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41名,其中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包括蒙汉兼通7名),房产局政务服务窗口合同制工作人员16名(包括蒙汉兼通2名),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大厅登记服务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包括蒙汉兼通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政务服务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锡林浩特市户籍,(落户锡林浩特市时间在2020年10月19日及以前)。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到就读学校集体户,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口及时迁回的报名人员,可以父母户籍为准。配偶为锡林浩特市户籍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四)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各岗位报考专业条件和学历条件详见附表。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及现役军人和其他在校学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人员身份和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劳动合同。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被用人单位证明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酬待遇

  岗位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报酬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固定发放,绩效报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灵活分配。其中,基本工资2300元/月,绩效报酬1200元/月。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通过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政务服务局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房地产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平台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

  (1)报名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局、市房产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别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登记表》从发布招考公告网站上下载。报名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地址: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6号、17号、18号窗口。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休息。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前,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③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到就读学校集体户,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口及时迁回的报名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和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对配偶为锡林浩特市户籍报考人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