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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威海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告
2020-10-19 22:14: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10月17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10月17日之前取得。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0年威海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以下简称《应聘须知》)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2020年威海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初审和缴费,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7日9:00—10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0月17日11:00—10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7日11:00—10月22日16:00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站: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weihai.gov.cn)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岗位计划表中查询。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及时通过《岗位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申请增补专业。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市卫生健康委报名网站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各招聘单位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0年10月20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10月2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