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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师范大学第二批专项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0-10-15 21:20: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文件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湖北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批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二批)共20人(女性12人,男性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5.学历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6.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专业要求:不限。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8.经历要求:需有一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岗位工作经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bnu.edu.cn)、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bn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5日。

  2.报名方式: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bnu.edu.cn),申请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

  3.应聘人员需通过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照片:①身份证(正反页)和户口(户主和本人页);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境外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应届在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③中共党员相关证明材料;④各类荣誉证书;⑤一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岗位工作经历证明;⑥登记照等。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

  联系电话:0714-6572927

  联系人:吴老师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