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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南章丘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公告
2020-10-15 21:27: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3、适岗评价。2020年10月24日14时至2020年10月24日18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部门一般专业岗位竞聘者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结果报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公示。

  4、面试评审。

  面试时间:2020年10月25日8时30分开始。

  面试地点:区委党校(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所有参加部门一般专业岗位面试的人员,须提前30分钟在候考室候考,签到并抽签确定面试次序和编号,由场外支持人员引导面试。面试现场设监督员、计时员、记分员、核分员。全体评委在每一位竞聘者面试结束后现场独立、客观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由工作人员根据面试评委组打分结果加权计算竞聘者个人总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当天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所有竞聘者面试成绩,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

  5、总成绩公示。2020年10月25日,由第三方根据竞聘者认证评估、适岗评价、面试成绩,结合权重系数,计算竞聘者总成绩。该层级所有竞聘者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该层级岗位员额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职级高者排名在前;职级也相同的,学历高者排名在前;学历也相同的,工龄高者排名在前。竞聘者总成绩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

  6、公示岗位拟聘人员名单。根据竞聘者总成绩、填报的岗位志愿及过往工作经历,由党工委研究各岗位拟聘任人选,将岗位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置;若无异议,由党工委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名单,形成聘任决议。

  7、签订协议。由管委会另行组织签订聘用协议。

  (四)资料移交及备案

  待各批次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完成后,将聘任工作所有材料移交至综合服务部(党建工作部)备案。

  六、落聘事项

  (一)落聘认定

  1、不按规定参加个人志愿填报、认证评估、适岗评价、面试等任何一个环节的人员,视为落聘。

  2、通过岗位竞聘,但不服从调剂的聘任人员,视为落聘。

  3、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开发区现有人员,视为落聘。

  4、各级干部须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凡是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它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自觉在选报岗位志愿时回避。没有回避的,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视为落聘。

  (二)落聘人员管理

  对于落聘的开发区现有编制内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流至区直有关部门和相关街道。

  对于落聘的开发区编制外人员,要求解除合同、自谋职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要求给予安置的,分类别妥善安置。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公示聘用问题

  竞聘过程所涉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竞聘实施方案等)均通过“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及开发区公示栏及时发布。

  公示期均为1个自然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置;若无异议,由党工委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名单,形成聘任决议,组织签订聘用协议。

  (二)待遇问题

  实行岗位绩效薪酬。薪酬一般包括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实行差异化固浮比,并将考核结果与薪酬相挂钩,不同岗位薪酬差距可以按规定扩大到2倍以上。

  具体薪酬分配办法由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薪酬总额内,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薪、奖优罚劣、绩薪相适原则制定。

  (三)聘期问题

  实行岗位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计算在聘期内;聘用期满,解除聘任合同,职务自行免除;重新组织聘任。

  (四)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531-83311055;受理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531-83319558;受理单位:开发区纪工委、监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