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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邯郸冀南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8人)
2020-10-10 11:39: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48名,其中教育类岗位132名,卫生类岗位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组织,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择单位、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一)教育类岗位(132人)。

  初中教师50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3人;

  小学教师69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5人;

  幼儿教师10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人;

  定向招聘小学教师3人。

  (二)卫生类岗位(16人)。

  医学检验医生3人;

  医学影像医生3人;

  临床医生4人;

  中医3人;

  护士3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人。

  “高校毕业生”是指: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具体招聘信息等要求见附表《邯郸冀南新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邯郸冀南新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0月12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户籍以2020年10月12日(报名第一天)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教育类岗位:

  (1)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小学英语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英语;

  (3)小学全科教师(不含英语)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注: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英语的不得报考该岗位);

  (4)幼儿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取得学前教育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定向招聘岗位(小学全科):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注: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英语的不得报考该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