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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南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2人)
2020-09-22 13:04: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及中共平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发〔2008〕5号)有关规定,现就平阴县2020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的,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部分招聘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届全日制毕业生(含以上高校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的岗位,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有关高校的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该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22人,其中:平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计划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10人(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文件有关规定,实行备案制管理); 全县幼儿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报名时间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9:00-9月28日16:00

审核时间:2020年9月27日9:00-9月29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9月28日9:00-9月29日18:00

报名、缴费网址见(http://www.sdgkyun.com/)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