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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21 17:25: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等。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教育厅及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教育厅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省人社厅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省教育厅、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0357—2512597

  监督电话:0357—205104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