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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日照市莒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20-09-21 16:20: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莒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六)应聘护理、助理岗位的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对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应聘人员须在报名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岗位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三、报名、审核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9:00—9月30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9月28日11:00—10月1日17:00

  报名网站:莒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uxi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9月28日11:00-10月1日17:00

  莒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因提交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须在10月1日16:00前重新提报。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