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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21 17:25: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经省交通运输厅核准(备案),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直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前身是山西省交通学校,创建于1958年,2001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两个校区相距5公里,武宿校区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武宿南,文华校区位于晋中市榆次区大学城文华街,总占地808亩,总建筑面积37.5万平米。学院现有公路工程系、工程管理系、车辆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工程机械系共6个教学系部,32个专业,在校生近9000人。学院与交投集团、中铁十二局、丰田、宝马等170余家中外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学院现为山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经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依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0年山西省高等院校“三支队伍”专项招聘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271号),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组织员6名、辅导员4名、思政课教师3名,共计招聘13人。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4.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且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岗位所需的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主要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含正在办理)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也可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含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