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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21 17:27: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立即取消资格。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招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的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省人社厅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部门(单位)。

  政策咨询:0351-7820622

  监督电话:0351-782062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0年引进(博士)应聘人员登记表

  3.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5.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