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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21 17:27: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于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为山西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山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山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A级”院校,全国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单位。结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达的2020年度招聘人员计划,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9名。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岗”的招聘对象主要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含正在办理)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也可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含服务期满两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退役军人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1.博士研究生:5名

  2.硕士研究生:14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招聘程序

  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到学院组织人事部或通过电子邮箱报名(ykxyzzrsb@126.com),填写《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引进(博士)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提供相关学历学位、科研成果材料,学院按照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省药监局、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