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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0-09-21 09:25:01   地区:辽宁   浏览:0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考核。应聘人员应完整如实填写《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试考核办法

  招聘岗位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数额与报名人员1:2的比例,未达到1:2的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所需人数1:2比例确定,岗位招聘数额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后按照岗位招聘数额,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是否为师范生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再出现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公共知识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内容及方式详见面试公告。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汇总分析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参照辽宁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复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尤其是意识形态、学术规范、职业道德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或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加强关注。应聘者在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上一个环节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考生自报名至申报岗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