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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0-09-21 09:25: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四)学校与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合同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最低聘期5年。聘期内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朝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就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提出如下要求:

  1.报名及考试前,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报名及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报名地点或考试地点。进入报名地点或考试地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通过“辽事通”APP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报名或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报名或考试。

  3.根据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报名地点或考试地点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报名或考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在报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继续参加报名或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报名或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6.考生对“辽事通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朝阳市人社局、朝阳师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21-6681176(朝阳师专)

  0421-2639698(朝阳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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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高校教师)

  2.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管理人员)

  3.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