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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丹东市招聘教师公告
2020-09-17 21:01: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落实人社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市政府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3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9日(含)-2002年9月19日(含)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9日(含)以后出生)。

  二、岗位资格条件

  具备岗位资格要求的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丹东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见附件1)。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持有的证书须为2020年9月19日前取得;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幼儿园)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农村小学班主任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丹东地区户籍,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

  (三)现役军人、报名时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应聘。

  (四)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应聘。

  (五)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六)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八)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可报考。

  三、招聘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dandong.gov.cn)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和各个招聘步骤的安排以及进入下一个招聘步骤人选的公示等,以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统一发布的内容为准。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9月19日0时至9月21日24时登录丹东市人社局官网,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核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2.查询审核结果。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丹东市人社局官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9月20日0时至9月22日12时登录丹东市人社局官网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