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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湘西州保靖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6人)
2020-09-15 10:41: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③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意见。

  ④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专业认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认定。

  (三)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试前资格复审、体检前资格再审、考察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报湘西州人社局备案,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科目: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专技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需两科均参考方计算有效笔试总成绩。若出现笔试未形成竞争的,考生合成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10月16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酉水南路88号)

  5、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面试

  1、原则上按1:3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原《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六)综合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七)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复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