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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湘西州保靖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6人)
2020-09-15 10:41: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保靖县事业单位人才发展的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州人社局审核备案,保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0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28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9年9月28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4年9月28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9年9月28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表标明的为准。

  (七)户籍要求:招聘范围面向本县的,报考人员常住户口在保靖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本县户籍;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人员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以2020年9月14日前为准。

  面向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面向本县建档立卡户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村(社区)、乡镇出具的相关证明。

  面向湘西自治州随军家属的职位,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认定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靖县人民政府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9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酉水南路88号)

  联系电话:13739020468;13574303619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②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对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原件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考,原则上须在进入考察阶段提供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确因疫情影响的,提交时间可推迟到2020年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