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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资阳市安岳县公证处招聘公证辅助人员公告
2020-09-08 15:00:48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安岳县公证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证辅助人员2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岗位职责

  (一)协助从事公证业务的辅助工作;

  (二)根据需要从事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优先;

  (二)年龄22以上--32岁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1日—1997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公证业务辅助工作;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五)家庭政治历史清白,家庭主要成员无犯罪记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不强、服务意识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

  5.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非法活动;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其它不宜从事公证业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安岳县司法局三楼301政治处办公室。

  3.报名要求和资格初审: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安岳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业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后),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3张。本次招聘考试免收报名费。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资料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资料,以及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的,发放准考证。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低于1:2比例的,招聘机关可实行差额招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专业知识等。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仪表举止。

  招聘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总人数1:2比例划定参加面试分数线,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不足1:2的可以差额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张贴公告。面试地址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公示。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拟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用工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继续保持用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