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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龙泉市纪委市监委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编外人员2人公告
2020-09-05 22:19:56   地区:浙江   浏览:0

因工作需要,中共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泉市监察委员会经研究决定面向退役军人公开自主招聘编外用工(驾驶员)2名,特制订以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热爱工作,服从组织安排。除此之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退役军人;

3.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具有龙泉市户籍(以2020年9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正在迁移中的以迁移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要求男性,具备5年以上驾驶经验(驾驶证需在2015年9月15日前取得),年龄35周岁(1984年9月15日后出生)以下;

7.文化程度: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直系亲属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适宜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8:30-12:00、14:30-17:3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龙泉市纪委市监委会议室(行政中心3楼)。

3.报名所需材料:

《2020年龙泉市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一寸照片),本人身份证、退出现役的证明、驾驶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驾驶情况证明(需自行到交警部门查询盖章)、《个人健康申报表》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以上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报名表后)。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三)体能技能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体能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对考生进行1000米跑、立定跳远2项体能测试。

技能测试:对考生进行驾驶技能测试。

体能技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50%+驾驶技能成绩*50%

(四)面试

根据体能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体能技能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体检、考察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

(六)公示、聘用

经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七天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应聘人员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