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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市委台港澳办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公告
2020-08-28 11:44:05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青岛市委台港澳办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台港澳服务中心拟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1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须为择业期内(含2018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含2018-2020年全球TOP200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青岛市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岗位表》(附件1)。

  (四)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3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双一流”高校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函授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市人社局官网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自9月3日开始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青岛市委台港澳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发送至85912693@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登记表(姓名+联系方式)”。网上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9月7日。

  2.资格初审。青岛市委台港澳办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于9月9日在青岛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网站(http://qdtb.qingdao.gov.cn)发布。

  三、资格审查

  市委台港澳办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青岛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网站(http://qdtb.qingdao.gov.cn)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1份;

  (二)诚信承诺书1份;

  (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各1份: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等。

  考生按照要求将以上材料现场交给工作人员,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法

  考试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全部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第二种情况: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30人,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只考综合类笔试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在青岛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网站(http://qdtb.qingdao.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