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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8-26 09:32:26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加强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经研究,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汕尾市干部培训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根据《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招聘、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2020年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4.年龄35周岁以下;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发布公告当日止);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与市级人社系统现有在职在编人员存在三代以内近亲属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聘用手续,转正后符合条件的享受《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有关政策规定(其中,全日制博士给予生活补贴与住房补贴共75万元)。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9:00至9月22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按邮件主题格式(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报考者姓名+报考者本人手机号码),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邮箱地址:rsjswrs@163.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报名表》须分别提供word和PDF两个版本,其他证件材料以及书面证明提供PDF格式):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审核表(附件3);

  3.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4);

  4.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相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

  5.户口簿、身份证(正反双面);

  6.学历学位证书;

  7.除以上要求的资料外,考生属于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交如下材料:

  (1)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出具委培或定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核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面试前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