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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洛阳市栾川县部分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2020-08-25 08:54:59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满足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令)、《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招聘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其中:面向服务栾川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计划(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栾川县的河南省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以下简称省政府购岗)、在栾川县入伍的栾川籍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2名;面向栾川籍退役军人招聘4人;面向驻栾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和栾川籍烈士配偶及子女招聘4名;面向栾川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3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2020年栾川县招聘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截止2020年7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31日以前出生),栾川籍退役军人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省政府购岗、大学生退役士兵、驻栾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和栾川籍烈士配偶及子女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栾川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服务基层项目、省政府购岗、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人员应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栾川籍退役军人、栾川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人员应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面向驻栾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和栾川籍烈士配偶及子女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8.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任职应满2年(截至2020年7月31日)。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来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7)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存在以上和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2)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被确定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且半年内没有转化提升的;

  (3)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重大责任事件”指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以上机关下达书面处理决定的责任事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六个步骤进行。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现场将采取“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报考人员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行下一个环节,另外,报考人员在各环节现场须佩戴医用口罩(考生自备),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序参加招聘各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持相关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