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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泰州泰兴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1人)
2020-08-25 08:56:57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4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泰兴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6日至2002年8月28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岗位表中专业条件按类别设置的,其相关专业范围根据《泰兴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确定。

  2.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七)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岗位表中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内容详见《泰兴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