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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怀化洪江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5人)
2020-08-22 10:01:40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用人单位的申报计划及我市实际,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计划

  计划共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95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洪江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6、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精神病史、吸毒史人员和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洪江市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年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8、本次招聘年龄在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9、招聘岗位限洪江市户籍的需提交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户籍应截止2020年9月1日以前落户洪江市。

  10、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乡镇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乡镇工作经历。乡镇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直属事业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11、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六个程序(个别岗位不进行面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原公共就业服务大厅(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旁)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下同)、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和具体岗位(限户口的岗位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叁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