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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忻州市定襄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9人)
2020-08-22 10:02:18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县教育系统所属全额事业单位13个,招聘名额50名,其中高中教师7名、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15名、幼儿教师16名。

  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3个,招聘名额13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2个,招聘名额10名;差额事业单位1个,招聘名额3名。

  县医疗集团所属事业单位9个,招聘名额36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8个,招聘名额20名;差额事业单位1个,招聘名额16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定襄县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21日至2002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3.专业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参考目录为《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

  4.资格证要求:

  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岗位为二级甲等,其它教师岗位为二级乙等。

  其他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有资格证要求的岗位,往届生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岗位规定的学历和学科要求即可报考相应岗位。根据以上文件精神,2020年高校毕业生,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所需资格证者,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中明确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