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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磴口县苏木镇卫生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8-19 22:52: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按照市委编委批复的我县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计划,经市人社部门审核,为了顺利开展2020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磴口县7个乡镇卫生院系县卫生健康委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临床医学专业4人、中医专业5人、医学检验专业1人、医学影像专业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记录。

  7.户籍条件为内蒙古户籍,在磴口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的人员不限户籍。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9.应聘人员须符合卫生健康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资格的要求。

  (二)应聘人员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按招聘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年,具有中专(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1975年8月17日之后出生)以下。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年龄在38周岁(1982年8月17日之后出生)以下。

  3.具有全日制医学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证明),年龄在35周岁(1985年8月17日之后出生)以下。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录培养医学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在违纪受处分期间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成立磴口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skszx.com),磴口县政府网(http://www.nmgdk.gov.cn)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步进行,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审核。现场报名地点:磴口县卫健委112室人事科,时间:2020年8月24日9:00—8月28日18:00。

  2.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中专学历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及专业,报考人员须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是否服从调剂”栏中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填写是否服从调剂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5.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6.本次招聘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