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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黔南州罗甸县警务服务中心面向公安院校和退役士兵招聘公告
2020-08-19 22:56:15   地区:贵州   浏览:0

  加强罗甸县公安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和警务服务工作,强化警务服务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充实公安应急保障处突人员队伍,有效的推进工作运转,为罗甸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经研究,决定开展罗甸县警备服务中心2020年面向公安院校和退役士兵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罗甸县警务服务中心2020年计划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其中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招聘2名,面向退役士兵招聘18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罗甸县警务服务中心2020年面向公安院校和退役士兵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公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0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公安院校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0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定向招聘“本县户籍(兵源)”的职位,限截止2020年7月户籍在罗甸县或原为罗甸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省外学习、工作的人员入伍服兵役或罗甸县兵源退役士兵报考;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20年7月罗甸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截止2020年9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限未满的;

  4、截止2020年7月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0、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25日上午9:00--17:00;

  报名地点: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1楼公安窗口;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必须到场,不准代报,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工作由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报考人员向招聘工作组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3、报考人员未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交指定位置的,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不予退还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