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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治市屯留区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8-13 13:12:42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缓解我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现状,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和长治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长组通字〔2018〕14号)文件精神,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为教育系统引进专业技术岗位高层次人才2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长治市屯留区2020年度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表》(附件一)。

  二、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主要引进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2018、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6年12月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研究生学历教育改革之前,高校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符合相关条件的普通高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本次人才引进相关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不占计划聘用名额,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事业编制。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所报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报名人员在报名后至聘用前这一期间,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不满一年的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31日—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长治市屯留区职业高级中学。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要根据自己专业情况,对照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认真填写《长治市屯留区2020年度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二)。每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不得改报。符合相关条件的普通博士学位研究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填写具体报名岗位。

  4.资格审查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专业、学历、学位、预准予毕业证明。聘用前必须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