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20年毕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上述相关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5.疫情防控要求:因防疫需要,考生不得驾车进入笔试、面试所在场所,所有进出考场的人员需自觉佩戴口罩。笔试、面试人员应提前扫“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如实提交14天内行程信息,进行健康排查,重点排查14天内去过或途经疫情高风险地区、14天内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笔试、面试当天,考生应提前30分钟以上到达考场。进入考场前,考生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笔试、面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笔试、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笔试、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如笔试、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评组直接采用面试(或实作)考核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考生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考察人员。
(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应组织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两个程序。笔试(专业测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专业测试)结束,按照笔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2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或实作)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或实作)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人选。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卫生健康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招聘过程中,因考生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
七、招聘优惠政策
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度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规定,本次专项招聘享受以下倾斜政策:
(一)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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