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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理州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公告
2020-08-12 22:02:16   地区:云南   浏览:0

  根据云南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决定对前期卫生专项招聘的空缺岗位开展补充招聘205名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补充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补充招聘招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05人,其中:公共卫生机构补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2人、乡镇卫生院补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6人、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工作人员4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可通过大理州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ali.gov.cn/)查询。

  三、招聘对象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2018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8:00—8月20日24:00。符合本公告的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附件2《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连同报考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正反两面)、毕业证、学位证、未就业证明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等扫描后打包成文件(文件名:报考单位及岗位+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联系方式附后)。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由州、县市卫生健康部门分级负责,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州级招聘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各县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本县市招聘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报名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列为笔试、面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资格。此次补充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大理州内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在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留学一年及以上者,报名时可不受外语成绩限制)。

  3.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须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