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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聊城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聘简章
2020-08-10 09:16: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liaocheng.gov.cn/)、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lcfybj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聊城市妇幼保健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健委审核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市直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八、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医院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资格不符合条件人员,医院有权力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咨询医院人事科。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将按照省、市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8437265

  报名咨询电话:0635—505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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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