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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8-11 14:46: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1名(信访接待)、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窗口服务)、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窗口服务)、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招聘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性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大局观念和群众工作能力。

  (二)热爱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且无犯罪记录。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网上邮箱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邮箱报名

  时间:2020年8月11日9:00—2020年8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将报名表(电子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以PDF格式或照片形式发送至525995085@qq.com(人社局)、sxycjyzx@163.com邮箱(就业中心)、sxycqsbzx@163.com(社保中心)、sxycrc0575@163.com(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2020年8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由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理由将以邮件形式直接回复。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邮箱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初审时间截止后无法再次报名。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8月13日9:00-11:30,14: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一张到延安东路664号新地大厦附楼二楼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223办公室(就业中心)、215办公室(社保中心),马臻路45号区人社局310(2)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区人社局)、417办公室(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示。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应聘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用时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成绩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复核的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五)面试

  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个环节)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执行。考察合格人员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示。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前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