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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三明市三元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1人)
2020-08-11 14:47: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中共三元区委组织部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三元区2020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通知》(元人社〔2019〕6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0年三元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35个区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1名,招聘岗位具体信息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msy.gov.cn/)和三元区人事考试网【三明市民生平台公共服务网(http://www.smrsms.com)→“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三元】向社会统一公布,各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0年三明市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1日至2002年8月11日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8.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具体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18届、2019届离校未就业(以2020年7月未缴交社保或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为准)且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

  2.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三元区人事考试网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3.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4.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所列专业要求;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