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下半年湖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3人)
2020-08-11 15:04: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13部门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8〕112号)等文件规定和我市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63名。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2020年下半年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8年、2019年毕业且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经原就读高校确认,可视同当年度应届毕业生。

  留学归国人员按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年度应届毕业生。

  2、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含县区,以2020年8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个别岗位户籍要求放宽的以岗位条件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4、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可按社会人员报名应聘。

  5、专设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应征入伍时为湖州市户籍的退役军人或2020年8月18日户口在湖州市的退役军人。

  上述人员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执(职)业资格及面向退役军人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8月18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报考面向退役军人专设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或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到2020年8月18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4年8月12日至2002年8月18日期间出生);报考面向退役军人专设岗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1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及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湖州市(含县区)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4)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