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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湘西州凤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3人)
2020-08-10 09:05:44   地区:湖南   浏览:0

  (2)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报名时,须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基本要求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县外在职人员须提交用人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具有“本县村(社区)工作经历人员”和“村(社区)两委人员”须提交乡镇党委及县委组织部审核证明报名;“大学生退役士兵”须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报名。

  (4)对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原件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和有关部门认定。

  (6)报考人员报名、笔试、体检等过程,须自备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现场测量体温。若现场出现体温超过37.3°或健康码为红色,应及时报告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县人社局指导监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体检前资格再审、考察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考试内容及开考比例:管理岗位及个别专技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其他专技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报县人社部门审定,并报州人社局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后,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笔试需两科均参考方计算有效笔试总成绩。只需笔试岗位笔试总成绩则为综合成绩。

  2.个别需要面试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合为综合成绩。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2020年9月20日(星期日)

  上午: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

  11:00--13: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专业知识》

  4.考试地点:凤凰城区(以准考证为准)

  5.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20年9月16日-9月17日;凤凰县人社局5楼事管股。

  (五)体检

  根据考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该岗位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时,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凤凰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项目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