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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湘西州凤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3人)
2020-08-10 09:05:44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凤凰县事业单位人才发展的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州人社局审核备案,凤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招聘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0年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面向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及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原则上须在进入考察阶段提供学历学位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因疫情影响,提交时间可推迟到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1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指1994年9月1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9年9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4年9月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9年9月1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表标明的为准。

  (七)户籍要求:招聘范围面向本县的,报考者常住户口在凤凰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本县户籍;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以2020年8月7日前为准。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9月30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凤凰县人民政府网站、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凤凰县电视台等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4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八楼会议室(0743-3221183转)。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

  3.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