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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保定市定兴县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
2020-08-10 09:13: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通知》,经兴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实施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6名。根据全县8个基层动物防疫站实际情况,结合各辖区生猪存栏、人员配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每个动物防疫站各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五类群体中招聘: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畜牧兽医类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含)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国家承认的畜牧兽医类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基层聘用的动物防疫员、检疫员,且工作3年(含)以上的;

  5、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毕业生。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定兴县户籍且常住定兴县内,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3、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4、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5、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制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3、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技能考核。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8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定兴县农业农村局四楼417房间(定兴县兴华东路29号)。

  报名咨询电话:0312-6912088手机:18031206080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大专及以上相关学历证书(招聘对象中1、4类群体不需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并现场填写提交报名表2份。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笔试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确定笔试试题,满分200分。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统一考试,确定入围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0%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均纳入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及入围人选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四)、面试

  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面试方案,选派或聘请考官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具体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学历、正规院校毕业生、工作经验、退役军人或烈士子女及配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人员到定兴县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需体检合格。

  (七)、确定拟聘人选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签订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