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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治市黎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0人)
2020-08-10 09:13: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黎城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环节全程公开,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选岗、聘用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工作主要面向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岗位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全额事业编制人员73名,差额事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编制人员27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93名,管理岗位人员7名。具体招聘名额和岗位详见《黎城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敢于吃苦,公正无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设置2个岗位(24号、25号)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到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职的人员,退役军人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5.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要求,在卫生系统设置3个岗位(38号、39号、56号)用于定向招聘参加黎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设置2个岗位(59号、60号)作为“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到2020年底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成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任职人员);

  6.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教师岗位和护士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相应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即可报名,聘用后应在1年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依规解聘;

  7.按照《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的通知》(长办发﹝2020﹞35号)相关精神,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原则按男女1:1比例设岗,分别择优聘用;

  8.学历、年龄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黎城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9.专业分类参照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10.本次公开招聘认定年龄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已有工作单位但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