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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亳州市贫困村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
2020-08-10 09:15:56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我市贫困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核准,计划为我市贫困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112名,其中其中谯城区16名、涡阳县21名、蒙城县55名、利辛县20名。详见《2020年亳州市贫困村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岗位表》。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8月7日起同时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ozhou.gov.cn/)、亳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zrsks.org.cn)等统一发布。

  在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本科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79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9:00至8月20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二)网上报名

  报名审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20年亳州市贫困村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和报名当日“安康码”(绿码状态),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