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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康市行政学院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8-10 09:00: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根据我校干部队伍实际和培训科研工作需要,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文件有关要求,经市委组织部核准,我校计划公开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为党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专业学历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国家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应聘人员年龄计算应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5.身体健康,能适应教学科研和单位日常工作;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新录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6.特岗教师、振兴计划、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拒服兵役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政府网站(http://www.ankang.gov.cn)、安康先锋网(http://xfw.ankang.gov.cn)和中共安康市委党校网(http://www.akdx.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00:00至8月20日24时,5个工作日。

  2.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相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工作经历等证明资料)和《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aksdx@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待初审通过后,通知面试。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915-3113410。

  3.资格审查:由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复审。需本人提供《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和身份证、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含本科)和能够证明其岗位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的其它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同时提供正面免冠2寸照片4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本人在《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安康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