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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增城区纪委招用公告
2020-08-07 09:29: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工作人员12名。根据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增人社〔2018〕6号)、《关于印发<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增人社〔2018〕7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及学历专业要求

  (一)辅助管理人员(7人)

  1.岗位类别:辅助管理岗

  2.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

  研究生:法学(A0301)、公安学(A0306)、中国语言文学(A0501)、工商管理(A1202);

  本科:法学类(B0301)、公安学类(B0306)、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工商管理类(B1202)。

  (二)速录员(5名)

  1.岗位类别:辅助执法岗

  2.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

  研究生:法学(A0301)、公安学(A030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中国语言文学(A0501)、工商管理(A1202);

  本科:法学类(B0301)、公安学类(B0306)、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计算机类(B0809)、工商管理类(B1202);

  大专:法律实务类(C0301)、公安管理类(C0306)、语言类(C0501)、计算机类(C0814)、财务会计类(C1202)。

  注:专业请对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用岗位的工作;

  4.服从工作安排,从事纪检监察工作,需外出开展审查调查;

  5.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招用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招用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上午9:00至2020年8月18日23:59,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相应职位招用人数的1:5以上。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用人数。

  2、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2020年8月20日上午9:00至8月21日23:59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含7月31日)。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各招考环节。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采用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时间:2020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内容:主要测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要求:闭卷、独立完成。

  (2)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不低于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