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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潍坊市寒亭区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0-08-06 15:32: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卫生人才队伍,优化基层卫生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21人;

  2.面向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招聘4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笔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笔试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0年8月5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09:00—8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5日11:00—8月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寒亭”(http://www.hanting.gov.cn,下同),进入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8月5日11:00—8月9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2.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8月5日11:00—8月9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8月13日9:00—8月16日9:00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潍坊市寒亭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潍坊市寒亭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潍坊市寒亭区益新街337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3.有关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