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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沂莒南县“沂蒙优才”引进公告
2020-08-06 15:32: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南县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2020年继续开展“沂蒙优才”计划,决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到县直事业单位、县直公立医院和国有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数量

  引进数量共80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30名,县直公立医院30名,国有企业20名。

  (二)引进范围

  1、县直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引进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详见附件1)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国有企业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引进岗位

  详见《2020年莒南县事业单位“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附件2);《2020年莒南县国有企业“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附件3)。

  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商引进单位认定。

  二、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县直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

  1、引进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2年7月31日以前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县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大学本科生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县直公立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大学本科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引进人才要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4、莒南县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实名制管理的人员;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6、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国有企业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

  三、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8月17日9:00—20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