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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揭阳市揭东区廉政教育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8-06 15:37:27   地区:广东   浏览:0

  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由揭东区纪委监委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由揭阳市揭东区纪委监委、揭阳市揭东区委组织部、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统一命题制卷。考务工作由揭阳市揭东区纪委监委会同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实施。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不指定考试用书,卷面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9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相同的,则安排其并列参加面试。

  (二)面试。面试由揭阳市揭东区纪委监委、揭阳市揭东区委组织部、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果现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折后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区纪委监委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递补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揭阳市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jiedo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

  九、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揭阳市揭东区纪委监委按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受聘人员属我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招聘工作所需经费由揭阳市揭东区纪委监委承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十一、在组织实施过程,如遇本方案未有明确的问题,由揭阳市揭东区纪委监委、揭东区委组织部、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研究解决。本方案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二、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3062

  点击下载>>>附件

  1.2020年揭阳市揭东区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揭阳市揭东区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共揭阳市揭东区纪委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组织部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