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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营市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8-05 09:19: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8月12日11:00—8月15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8月12日11:00—8月1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口区人民政府网或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前置岗位缴费成功人员可于面试开始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若需进行初试,则于初试前2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初试准考证;笔试前置岗位缴费成功人员和面试前置岗位入围笔试的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笔试前置人员网上缴费为40元,面试前置人员网上缴费为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本人于2020年8月16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hkqjyjrsg@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3652836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3)。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核减计划将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2020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置岗位考生,在面试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前置岗位考生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面试前置的岗位,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超过30人(不含),增加初试环节。初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能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初试采用技能测试的方式,根据初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0名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