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0-08-05 09:19: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幼儿园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其中教师岗位4人,卫生保健岗位1人。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有序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20年8月12日前取得,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的,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4.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2日之后出生);

  5.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卫生保健岗位应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教师岗位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市直机关幼儿园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其中教师岗位4名,卫生保健岗位1名。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8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12日11:00—8月14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rsks.jnhrss.jinan.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市直机关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0年8月20日9:00至8月24日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