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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钦州市灵山县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0-08-05 09:21: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0年灵山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5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1.从本县县聘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教师25名;

  经灵山县教育局批准聘用或认可聘用(备案)且属公办中小学在职在岗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聘代课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均可报考。

  2.从县临时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教师247名;

  经灵山县公办中小学校聘请并报灵山县教育局备案,截至2020年8月5日止连续教龄满一年及以上目前在职在岗的临时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临时代课人员);且男性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5日至2002年8月5日期间出生),女性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5日至2002年8月5日期间出生)均可报考。

  3.从社会青年中招聘中小学教师262名;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5日至2002年8月5日期间出生)。

  4.定向统筹免笔试招聘灵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29名。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5日至2002年8月5日期间出生)。

  5.年龄的核定以个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6.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7.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

  8.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报考的县范围。

  9.本次招聘的乡镇岗位设立片区招聘:

  ①乡镇中学分为文利中学、武利中学、伯劳中学片区;太平中学、旧州中学、沙坪中学片区;陆屋中学、那隆中学、三隆中学片区;烟墩中学、平南中学、丰塘中学片区;

  ②乡镇中心校分为新圩、平山、石塘、丰塘、平南镇中心校片区;烟墩、檀圩镇中心校片区;那隆、三隆镇中心校片区;旧州、沙坪镇中心校片区。

  ③其他镇以中学、中心校为独立单位。

  本次招聘设置大片区的按科目进行报名、笔试和面试,拟聘人员按成绩的高低来择校。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县直学校语文教师岗位的不低于二级甲等);对报考镇及以下非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三级甲等。

  (七)此次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灵山县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