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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菏泽市郓城县卫健系统招聘简章
2020-08-05 09:38: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我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2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其中应聘护理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2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应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要求为准;

  (六)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即2018年6月1日以后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和备案制管理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53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09:00—8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12日11:00—8月15日12:00

  报名网址:/(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8月12日11:00—8月15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8月13日11:00—8月1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郓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8月15日16:00前及时与县卫健局联系(电话:0530-3873059)。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于2020年8月14日(09:00-11:30,14:30-17:00)到县卫健局401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