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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普洱市思茅区文化馆特殊招聘公告
2020-08-04 10:52: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0〕92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思茅区文化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在职在编(财政全额拨款)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招聘工作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专业技能面试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

  思茅区文化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应届普通招生计划(含2018、2019、2020年毕业),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具体详见岗位需求)。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如本科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则视为专业对口,毕业时间以本科毕业时间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外(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良好的专业知识和吃苦耐劳精神;

  5.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31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8.户籍不限;

  9.本科学历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2.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

  3.2020年6月1日前已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4.2015-2019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5.2020年6月1日前通过普洱市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需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涉及本次特殊招聘的公告等相关事宜在思茅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mqzf.gov.cn/)、思茅网(http://www.simaowang.com)发布。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箱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不收取任何费用,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所有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提交3分钟以内的专业展示音视频资料(声乐、乐器演奏、独舞或小品),身份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2018年、2019年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相关社会实践材料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资料;2020年的毕业生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所需相关证件的须出具学校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待正式取得证书后,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如毕业后应聘者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

  3.邮箱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简历。因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